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建筑工程 >> 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能否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导致当事人解除合同。那么,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能否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
网友咨询:
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能否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
律师解答:
可以。但前提是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
1、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律师补充: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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