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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若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起诉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若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则合同有效。
律师补充: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无效的情形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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