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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违法行为层出不穷,花样诸多,其中套牌一事也是层出不穷,给被套牌车主朋友带来很多麻烦,也给交警部门的管理带来不便。那么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责任呢?
网友咨询:
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补充: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律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证据;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在七日内立案,通知当事人;
3.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5.开庭后,书记查明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公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6.法院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三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 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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