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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3年07月03日 法妞问答律师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现实的医疗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一些医疗纠纷,甚至矛盾激化引起医患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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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其责任构成要件也不相同。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医疗产品责任,过错不再成为责任构成要件,只需审查医疗产品质量问题、患者是否发生损害后果以及两者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责任原则下的诊疗损害责任、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及侵犯隐私权责任均需审查以下四项构成要件。

(1)审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是否实施诊疗行为。

(2)审查患者是否发生损害后果。

(3)审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4)审查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律师补充: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医疗产品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一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人不合格的血液,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3.医疗行为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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