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车辆追尾事故中怎样划分责任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
网友咨询:
车辆追尾事故中怎样划分责任?
律师解答:
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常行驶,后车因车速过快、跟车过紧、分心驾驶等原因撞上前车,则由后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因前车有溜车、恶意加塞、强行变道、压线行驶、突然掉头、右侧超车、开斗气车、闯红灯等行为导致的追尾,也均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责。
3.前车在夜间行驶时没有开尾灯,或者是前车停车时未开启危险报警灯和设置警示装置,这时候造成追尾事故,一般判定: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
4.一般连环碰撞的情况,如果最前面的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后车就是一辆赔一辆,比如第2辆赔第1辆,第3辆赔第2辆,以此类推。还有部分追尾事故情况更为复杂,这时就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交警给出的责任判定书为准了。
律师补充: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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