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经营利益损失是否属于误工损失
公司作为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与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以其独特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紧密结合,源源不断地创造出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不仅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壮大,也推动了经济的繁荣,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公司利益是指以实现公司宗旨为目的的同时包括所有相关当事人的利益。是一种集体利益的体现。
网友咨询:
经营利益损失是否属于误工损失?
律师解答: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律师补充:
经营者的经营利益包括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等。经营收益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收益,是资产中潜在收益的实现,也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利润。
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社会利益高于企业利益,企业利益必须服从属于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利益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基础。但是,企业利益关系到每一个企业员工的利益,面对企业利益的损失,企业员工寻求法律的保护是合理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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