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撞伤行人,谁该为事故负责
近年来,共享电动自行车发展迅速,各种“小黄车”“小绿车”“小蓝车”随处可见。其方便快捷的租用方式受到市民群众的青睐,但违规骑行、乱停乱放、骑车载人等不文明行为也随处可见。如果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谁应该为此负责?
网友咨询:
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撞伤行人,谁该为事故负责
律师解答:
共享电动车出现交通事故的,租用人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处理,并且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通知商家发生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共享汽车同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使用者来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如果发现事后逃逸的,民警则会根据情节后果进行定性、处罚,并向使用人进行追究责任。
律师补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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