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造成污染物泄露,保险公司是否免责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持续增多,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各类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造成污染物泄露,保险公司是否免责?
律师解答: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保险的承保范围,对交通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失,应由承保的保险人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应由侵权人赔偿。
保险公司理赔结案后,对理赔金额有异议的,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一)划定紧急隔离带,实施交通管制。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事故,首先应由交警部门对道路进行戒严,在未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性状、危害程度时,严禁通车。
(二)立即进行现场勘察,通过向当事人询问、查看运载记录、利用应急监测设备等方法迅速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扩散方式。根据事故点地形地貌、气象条件,依据污染扩散模型,确定合理警戒区域,采取防范二次伤害和次生、衍生伤害的措施。
(三)调查事故区和毗邻区基本情况,明确保护目标和基本风险状况。迅速查明事故点的周围敏感目标,包括:1km范围内的居民区(村庄)、公共场所、河流、水库、水源、交通要道等。为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次生污染和群众转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根据交通事故泄漏化学品性质,开展现场处置。在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根据受影响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要求,提供专业指导,采取科学措施,避免因处置措施不当,造成二次污染或污染范围扩大。
交通事故致环境污染的赔偿范围大致有如下几个部分,根据个案具体适用:
(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二)清除污染以及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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