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春节往返搭顺风车出了事故谁担责
春节返乡或返回上班有些司机选择让一些人搭“顺风车”,节约费用。但若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该如何划定责任?
网友咨询:
春节往返搭顺风车出了事故谁担责
律师解答:
“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符合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好意同乘”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搭顺风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同乘人员受伤或死亡,车主具有以下两种情况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免费搭乘,车主在有违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过错情形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付费搭乘,视为车主有营业目的,应对搭乘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补充:
作为搭乘人的乘客来说,应对开车上路的风险有足够认知,一旦接受搭乘,在车辆行驶中,自身的安全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驶员的驾驶水平,所以自身也要做好风险评估才是。
买车险的时候,有一个所谓的“座位险”,即车上人员责任险,就是保车上人伤亡的。
一般来说,传统的“座位险”是按照座位收钱,但是每个座位的保额不高,一般是2万或者5万,所以即便你买车险的时候,加了这项保障,遇到大事故也不够用。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在你续保车险的时候,会推荐专门的驾乘险,比传统的座位险保费贵,但是保额也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