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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亭律师回答过的咨询本人今年十七岁在一家股票交易所公司就职,工作的时候明明说好了月薪2800,当我从六月十六做到七月十五,是十五号发工资拖到十八号发,十八号当天我寒暄公司我所在的部门经理,他说我的工资是我们公司行政部门(
我被他们忽悠了,太相信银行所以被同一款保险骗两次第一次存了5000元,给我说到五年可以取,所以我又相信了第二个保险人第二次存了20000元,后来我上网查看才知道都取不出来,我存钱是想等娃上大学取出来,
我醉酒驾驶,让抓住了,在交警拿手机拍射过程中我老婆不小心把交警手机给弄掉了摔坏了,就交警问我要了4000元,这合理吗?交警说是恶劣行为?我这个的得判多长时间。罚多少钱?谢谢!
律师阁下:本人从1974年初至1993年底都在广州市一某国有公司服务,1993年底移民到香港,办理移民时,单位给取消了社保(有社保条例和制度后,公/私共缴18个月后,本人就移民了,之前是"视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