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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献彪律师回答过的咨询你好,男方与女方经婚了介绍,电话了解,也回来几次,以有半年时间,过年后,男方去女方提亲,彩礼十二万,还说要买房,车,给了彩礼,去男的工作的地方,去了半年同时,也不愿意有夫妻之事,找个总理由争吵,后来就
你好,没有领证,生了俩个孩子,我带走了9岁的孩子,男方带着6岁的孩子 你好,没有领证,生了俩个孩子,我带走了9岁的孩子,男方带着6岁的孩子,已经各自抚养1年了,没有支付抚养费给对方,这样的情况他可以来
2012年初买的房子,当时双方说好是婚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买房时,女方借款给他4.5万(有借条,至今未归还),他自己首付10万。公积金贷款15万,由男方还贷。同年8月领结婚证,之后生活在一起,共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