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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东律师回答过的咨询我跟前夫2019年七月份协议离婚。孩子抚养给男方。女方需要每月安协议每月给1500的抚养费。我现在的情况是,2019年10月份开始给。2020年1月分没给。3月份给了五百。4月份至现在没有给,因为疫情
有人寻衅滋事,并先动手,我还手打伤了对方,该怎么算?
丈夫贩毒被抓一个月,到现在为止,没有人联系家属。1,我们应该怎么办?2,我可以申请离婚吗?离婚后还会对孩子有影响吗?
我想电话咨询,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