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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淼伦律师回答过的咨询一熟人以帮我挣高额利息为由,拿走我五十六万元,可半年后,我想用钱时,才知道事实,他压根不存在挣高利息的事,当时拿我的钱还他的欠债了,借我钱时,无业、无收入、无存款,且刚因债务从拘留所放出来,当时骗我钱
经济纠纷。我是供方。对方欠货款,现在联系不上,也不知道家庭住址。但可以查到注册的公司。现在怎么办?
您好!我2009年卖房子买房者付五万定金,因为后来房价下跌了买的人反悔。当时正处于我和前妻离婚不久联系不上她所以耽搁了两个月他以这个理由向法院起诉我没及时履行交房。这个官司在所有人看来我是必赢的可是因
分期买了小套的房产还没交钥匙已经开始付分期了,想换大套的,开发商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