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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璨律师回答过的咨询我的前任!是在我18岁的时候别人介绍的,当时我有一个两个多月的儿子,因为没有达到扯证的年龄,我不久便和他请了酒席,他也随我去医院给小孩办了出生证明,孩子当时就跟他姓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各自都有家庭了
律师:您好!我是原告,2017年3月29日一审法院判决我与被告离婚,双方都没有上诉,最近我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在我们婚存续期间他婚前有一双室商品房,被其儿子卖掉独吞钱款,因该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我每年都缴
我因借了朋友的钱。短期内无法偿还可以抵押我的商品房给他个人吗?
丈夫死了,妻子放弃一切财产。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