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王卫红律师”二维码
随时随地快速咨询律师
精选 | 最新 | 默认
王卫红律师回答过的咨询你好,我前年在广西给一个我们地方的老板干活,当时我的活干完了,我回来时介绍我干活的人给我说过一个星期后钱转账给我。介绍我的人是老板的哥,这人之前我认识,当时我是相信他的,后来没有给转,到前年年底的时候
和他结婚五年,育有一女儿4岁。没有房产。因感情不好,我想离婚。婚前给了我彩礼十二万。婚后男方家做生意,找我爸妈借了两万块。找我借了一万五。没有借条。婚后他先给了我三万块。说是还我爸妈的两万。17年年底
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我了,净身出户的,孩子放在男放家里养着在,听别人说孩子跟我了就什么都没有,男方的房子和孩子没有关系?是不是?如果这样的话我想把孩子判回去,有什么办法呢?
车的登记证书过给他名下,除了保险不过户以外,车在他名下,不影响我正常使用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