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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彦成律师回答过的咨询律师您好,我个人于2007年4月购买住房一套,住房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面积51平方米,总价330000元,当时与房主签订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约定首付30%,其余贷款,并约定2007年6月10日入住
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我是离婚的,想再婚,但我婚前有一套房子,如果我先去世,他有继承权吗?怎样才能让房子继承权变成我女儿的
两年前有过工伤,现在经常迟到,公司可以以迟到为由开除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