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金融证券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
三、是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法规出台后,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弘毅投资,申滨投资,中晋基金等;
四、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
五、其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