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即不收监执行,放在社会监督改造。刑法还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限是可以高于有期徒刑的期限的。总之,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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