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知识产权律师普法音频>> 集体商标的特点有哪些
集体商标的特点:
1.权利主体
集体商标的所有权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属于集体组织,即属于由多个企业组成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
2.权利取得要件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3.权利行使方式
集体商标权的行使有分离的表现,即注册人享有所有权,但并不使用。
4.许可使用
集体商标只允许其注册人所属成员使用,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5.转让和权利移转
集体商标原来原则上不允许转让,新的办法对其作了修改,允许转让,但规定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该办法的规定。
6.关于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应当包括使用管理规则。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