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有效吗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有效,法律上的行为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负担行为是指发生债法上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表现为合同行为;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使权力发生变更的行为,该合同的效力,不以处分人对标的物享有处分权为要件,合同应当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