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房屋租赁合同是债权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债权,只是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债权。《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房屋,让承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同时也产生义务,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的使用该房屋,不能损害该房屋;其次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同时也有了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房屋的义务。因此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债权,只是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第七百零八条、第七百零九条、第七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