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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廉租房后死亡的家属可不可以继续租住
2024-10-30 房产纠纷 阅读量: 40

租房合同当事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可以由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继续承租,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后变更承租当事人;生前未与承租当事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租赁该房的,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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