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劳务费达到多少金额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与税率规定:
一、综合所得
(一)应纳税额计算
1. 对于居民个人,其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每年收入减去六万元以及各类专项扣除、附加扣除和其他法定扣除后的金额。
2.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每月收入减去五千元后的金额;对于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直接以每次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计算收入额时,可分别扣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稿酬所得还需额外按照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税率结构
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税率范围从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具体为:
- 收入在1至5000元(含)的,税率为百分之零;
- 收入在5000至8000元(含)的,税率为百分之三;
- 依此类推,直至收入超过8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四十五。
二、经营所得
(一)应纳税额计算
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每年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金额。
(二)税率结构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同样采用超额累进方式,税率从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具体为: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十;
- 依此类推,直至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三十五。
三、其他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和偶然所得)
(一)应纳税额计算
1. 财产租赁所得,根据收入金额扣除一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 财产转让所得,是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金额。
3. 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
这部分所得的税率为固定比例,即百分之二十。
综合所得的范围
综合所得包括:
- 工资、薪金所得:因工作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 劳务报酬所得:从事各类劳务活动所获得的报酬。
- 稿酬所得:作品出版或发表所获得的稿酬。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因提供专利、商标等特许权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不包括稿酬)。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