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取保候审是否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记录
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案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评估。
一、不会留下案底的情况
根据《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不会被视为违法犯罪记录,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取保候审不会留下案底:
1. 行政方面:包括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部分行政处罚措施(如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性措施(如传唤、继续盘问等)。
2. 刑事方面:包括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因证据不足或法律规定情形之一导致的不起诉决定和无罪判决、以及刑事强制措施信息(如拘传、取保候审等)。
3. 过程性信息:指行政案件办理或刑事诉讼活动中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信息。
4. 封存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处理记录,除非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
二、会留下案底的情况
如果在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决定起诉并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那么起诉决定书会送达被起诉人和其所在单位,这种情况下会留下案底。
三、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指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
四、案底的概念
案底指的是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五、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