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申报
个人所得税在当地的税务机关申报,或在地税局网上申报。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是:
1、如果每次的收入不足4000元,则应交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如果你的收入在4000以上,则应交的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如果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20000元,则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以上就是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带入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手工业、建筑业、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