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二胎准生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二胎准生证一般去当地的计生办办理。
但是现在当事人可以自行安排生育二胎,无需再办理二胎准生证,只需要在生育之后办理生育登记即可。因为生育两个以内孩子的,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当事人情况调查表》;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现役军人无须提供;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4、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5、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交离婚材料);
6、夫妻双方存档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外省市户籍的;须提供外省市户籍地出具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三级婚育情况证明;
7、女方为军人的;须提供女方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8、第二个子女已经出生的;须提交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9、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提交西城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10、一孩病残的;需要提交西城区病残儿医学专家鉴定组开具的《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