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办身份证必须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吗
身份证是否要到户籍地办,一般因情况而定:
1、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不必去户籍所在地办理;
2、但是以下情形的不能异地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具体是:
(1)办理新身份证一般六十日之内就可以拿到;
(2)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区,则最长在九十日内就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
(3)如果在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一般会在三日内下发。
身份证临近过期可提前办理时间
可以提前90天,也就是三个月办理,如果你的身份证现在离有效期只有三个月了,那就可以直接去办理的,如果没时间更换也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身份证过期的办理地点
身份证到期了,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更换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居民所常居地区的公安局、公安分局、行政派出所等官方授权受理机关申请。需要拍摄新的证件照片,还需采集个人指纹信息,所以不能代办,必需本人前往。
换领身份证流程
1、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身份证有效期为二十年。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
前述期限一般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