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49股权与51股权的区别
49股权与51股权的区别有:
1、股权集中度不同。持股51%的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而持股49%的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2、股权构成不同。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占有51%的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而剩余49%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
3、监督作用不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也就是说,占有51%股权的,不会被占有49%股权的人监督,或者监督作用没有那么强。
4、权利和义务不相同。在占有51%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大股东有动力去向经理层施加压力,促使其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占有49%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控制股东手中掌握的是廉价投票权,它既无压力也无动力去实施监控,而只会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私利。所以对一个股份制公司而言,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着股东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实施其权利和承担其义务。
5、竞争和利益不同。在占有51%的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股东大会决定的董事会能够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在占有49%的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由于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东可以通过垄断董事会人选的决定权来获取对董事会的决定权。因而在此股权结构模式下,中小股东的利益将不能得到保障。
股权的定义: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