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一人有限公司和多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和多人有限公司的区别有:
1、股东人数不同。一般而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股东人数只有一人。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通常为2-5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则是由一个以上(不包括一个)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公司机构设置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而有限责公司通常需要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3、股东承担责任不同。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因此,在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情况下,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则是以其所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4、年度审计报告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来进行会计核算,除特殊情况,一般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设立个数的区别。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责任公司。
6、出资方式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而有限责任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按公司章程规定按时缴纳即可。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