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怎么签订商铺买卖合同
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要由双方达成合议后拟定,一般商铺买卖合同的写法如下:
1、写清楚买卖双方的情况,包括买卖双方姓名、现住址及身份证号码等;
2、主体内容应写明买方同意购买卖方拥有的商铺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交易价格、交易日期以及税费等;
3、注明本合同至鉴定之日起生效,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4、买卖双方及见证人签字摁手印,后写明日期。
商铺买卖的流程如下:
1、签定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交易合同。
2、递件
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其中商品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原件);
(2)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公有人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3)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共有的需提供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持原件核对);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3、交税
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4、完税过户并领证
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税费后,一起携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后期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