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三定方案是什么,具体都有哪些内容
三定方案是指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
三定方案的内容包括:
1、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等;
2、定职能,就是规定这个单位是干什么,有什么具体职能;
3、定编制,是确定单位的编制数以及领导职数。
三定方案的意义包括:
1、明确部门主要职责。每一次机构改革中,为了防止划转或是新增的职责承接不畅,出现部门间推诿扯皮的现象,相关的内容表述都会经过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上级、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多次协商沟通一致后通过“三定”规定明确下来。
2、明确职责边界。针对重点职责或者分工较为复杂的职责,还会通过补充表述来厘清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3、明确岗位职责。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将其内容逐条解析、层层分化,科学安排至各个内设科室,保障工作的合理分配和顺利开展。如此一来,理顺了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调整转变优化职能,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确保权责一致、高效权威。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考核工作,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