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医疗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医疗事故索赔的步骤有哪些
一,鉴定医疗事故。
二,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
1、是否属医疗事故。
2、属几级医疗事故。
3、医疗人员负有哪种责任。
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四,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五,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伤残鉴定与伤情鉴定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
1、鉴定目的不同,伤情鉴定通常是为了确定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伤残鉴定通常是为了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2、鉴定的委托人不同,伤情鉴定通常是由办案机关进行委托(例如公安机关),一般不收费;伤残鉴定是由受害人委托鉴定,需要支付鉴定费。
3、鉴定依据标准不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三大类;伤残鉴定根据事故原因不同有不同的鉴定标准,例如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伤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