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怎样办理营业执照
首先新设立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向行政机关提交核名申请, 核名通过后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黄锡娟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