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音频>> 赌博欠款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1、夫妻一方因赌博所负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2、离婚时,对于夫妻一方的赌博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对赌博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3、证明是赌博债务的证据有:赌博者亲笔书写的不再赌博的保证书、承诺书,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赌场会员卡、频繁往来澳门的签证、网络赌博app或网站的充值记录、截图等。
具体分析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
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1)共债共签
即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予以确认。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或虽然只有一方签名,但是另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 江苏省高院<家事纠纷审理指南>》对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界定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必要支出,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等。
认定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结合债务金额、举债次数、债务用途、家庭收入状况、消费水平、当地经济水平和一般社会生活习惯等予以综合判断。
(3)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①“夫妻共同生活”是指夫妻为履行经济扶养、生活照顾、精神抚慰义务而进行共同消费或者积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②“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是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夫妻另一方在生产经营中受益的情形。
现实中,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形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债务为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或投资所负,或者债务为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或投资所负但夫妻双方共享收益,以及其他可以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情形。
判断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在其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认定。
3、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对此不负清偿责任。
债权人就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