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是怎样规定并案的
行政诉讼申请并案的规定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经当事人同意的,可申请并案,属于共同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