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的情形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的情形有:根据《刑法》的规定,分裂国家罪中除组织、策划、实施者、积极分子以外的其他参与者,最轻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