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公司法务律师普法音频>> 企业合并的形式一般包括什么
企业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接收了其他企业的资产(包括债务)后继续存在而其他企业被解散的合并方式。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后,在所有企业都解散的基础上,设立一个新企业的合并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