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关系成立需要满足什么要件
劳动关系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
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
3、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