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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同时要求死亡赔偿金与精神赔偿吗
2021-04-17 交通事故 阅读量: 347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可以同时要求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死亡赔偿金是对因受害人死亡造成了其家庭收入减少、蒙受经济损失的一种物质补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为了填补、抚慰家属失去亲人遭受的痛苦对其精神上的赔偿,因而两者可以同时主张,法院可同时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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