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自动离职的如何认定和处理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的解释,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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