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业交流律师普法音频>>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和第47条的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资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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