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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执法的体现
2021-01-05 劳动工伤 收听量: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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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法是依法行政的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指定其中一名为主办劳动保障监察员。

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监察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进入用人单位时,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说明身份;

(二)就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应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被调查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

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珍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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