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针对无力偿还的分为两种情形: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有关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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