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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社保缴费基数
2019-04-29 劳动工伤 阅读量: 43306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郑州市社会平均工资为5873.83元,保底工资3524.30元,封顶工资17621.49元。

根据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按照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来确定其缴费基数。

其中,申报的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

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其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其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19%,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

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0,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0。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30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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