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医疗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广州市开四停四规定
从7月1日起,广州在该市中心区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1) 限行实施时间:2018年7月1日起。
(2) 限行有效期:5年。
(3) 限行时间段:本人号牌被限行当天的24小时,不分上下高峰。
(4) 限行对象:针对非广州车牌。
(5) 限行规则:“开四停四”。
(6) 规则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7) 限行处罚:限行开启之后,违规处罚依靠电子警察监控,违规罚款200元,记3分,1个自然日最多处罚1次(1宗)。
(8) 限行范围:很大,边界长度约为100公里,限行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把广州几乎所有主要功能区(教育、医疗、商贸、居住等)都囊括了,说是“全市限行”也不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