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建筑工程律师普法音频>> 明确当事人配合建筑工程审价的义务的方法有哪些
对于当事人如何配合审价,应当在庭上予以明确。这里主要包括两个程序:
1、质证: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十分必要。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而不是跟着感觉走。
2、举证: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大概有两个:
一是谁要求审价谁举证;
二是按合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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