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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需要女方未孕证明
2020-11-09 婚姻家庭 阅读量: 449

离婚需要女方未孕证明:

1、如果没有怀孕,则不需要提供该证明。

2、如果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主张自己怀孕的,需要女方提供怀孕证明。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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