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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抵押担保律师普法音频>> 人保与物保之间的优先关系是是什么
在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情形下,保证人承担是一种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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