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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分居和日常生活中说的分开居住有何区别
2018-07-18 婚姻家庭 收听量: 720
00:00 49″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局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上所讲的分居的前提必须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其次分居的时间必须满二年;

再次必须是彻底的分居——夫妻双方已经没有了夫妻最基本的特征,比如扶养、扶助、共同的家庭生活、性生活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陈田运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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