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个税选择申报方式选哪个
个税申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另一种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其中,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就是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员工可以填写好纸质表格后,提交给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在APP上填写好相关信息之后直接推送给扣缴单位。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就是个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下载APP或者登陆网站完成注册,然后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填写、报送。
如果有任职单位的,可以选第一种,单位每月进行申报。如果是个体户类型的,可以选第二种。
不管选择哪一种报送方式,数据在两端都可以看到 ,单位也可以下载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税前扣除,如果两者出现信息不对等的情况,那么还是以个人提交的为主。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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